LED燈容易存在哪些色差異?
從人眼的視覺敏感度來講,人對黃、綠色的顏色敏感,也就是說這兩種顏色稍微有點波動,人眼就能感覺到。同一生產企業生產出的LED平板燈,不同批次的產品不應該存在明顯的色差,否則用戶在產品出現故障后很難重新買到同樣顏色的產品。
標準規定,隨機抽取3 個LED平板燈具樣品間的光色應一致,三個樣品的平均色坐標值CIE 1976(u’v’)的差異不應超過0.004。在光通量維持率試驗結束時,LED平板燈具的色度與初始值的偏差應在CIE 1976(u’v’)圖中的0.007以內。
在LED平板燈燈具中,常用的顏色有紅綠藍白黃,衡量顏色的單位是nm(納米),對顏色敏感的人來講,只要顏色稍微有點波動就可以感覺到。要控制好色差,就必須控制好原材料。為了避免顏色波長不同帶來的差異,燈具生產公司應對LED光源進行控制。
如綠色波長525-530nm,相隔5nm,黃色580-585nm,相隔5nm。而紅色則可以為620-628nm,相隔8nm,綠色波長相隔5nm 以上就能感覺的到,紅色即便是8nm 以內也不會太明顯。但從減少色差,避免由于長期使用帶來的一些不確定因素,比如顏色漂移,同種顏色波長控制在2nm 內為宜。所以對于顏色指標的控制常重要,因為不同的人對顏色辨別能力不一樣。
對于白光,通常是用色溫標示,暖白一般為3000-3500K,正白3500-5000K,冷白5000K-6500K。一般封裝廠家LED色溫相隔500K,也有相隔1000K的,封裝廠內部對于色溫的誤差要求一般是正負200K。所以,應選擇顏色穩定的LED光源,生產工藝要嚴格控制。
檢測LED平板燈色差時發現,選擇三個不同的平板燈樣品進行試驗,不同生產廠家的產品色差都不一樣,都會有一定的差距,有部分LED平板燈產品色差超過標準要求,經過分析認為主要原因是生產廠家在選取LED光源時未能進行認真有效的篩選,每個LED的光學性能指標一致性不好,導致不同的平板燈具發光顏色不一樣,大面積安裝時視覺觀感差,給人有不舒服的感覺。
要改善這種常見問題,一是要做好供應商評價,選擇相對固定的廠商;二是要向LED供貨商提出產品一致性要求,確保供貨連續性且各種性能指標相對一致穩定;三是企業自身也要加強LED進貨檢驗,剔除色差超出要求的LED,確保生產出的LED平板燈一致性符合要求。